2019年《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》

2026-06-10

    

2019 年 3 月 19 日,中共中央审议通过《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;同年 5 月 30 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
《意见》明确大幅精简消防审批:除建筑高度 24 米及以上医疗建筑、100 米以上高层建筑、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、2500 平方米以上室内儿童与老年人照料设施,以及生产储存甲、乙类危险品的多层厂房和仓库外,其余建设工程不再实施消防验收与备案
取消事前验收,不等于降低标准,更不是放松质量
《意见》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责任倒查: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,逐起调查、倒查工程建设、中介服务、消防产品质量、使用管理等全链条主体责任,并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消防安全 “黑名单”,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中国政府网
简言之:审批放宽,责任收紧;事前减负,事后严管
这一改革将倒逼行业规范、净化市场环境、推动良性竞争,让真正重视品质、坚守标准的企业脱颖而出。对我们而言,这是重大利好 —— 我们坚持以高标准打造防火玻璃隔断、防火玻璃幕墙、防火玻璃门窗等产品,在良莠不齐的市场中更能彰显价值,为行业规范与品质升级树立标杆。